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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的思想主张_王夫之的思想主张和影响

zmhk 2024-05-28 人已围观

简介王夫之的思想主张_王夫之的思想主张和影响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王夫之的思想主张”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1

王夫之的思想主张_王夫之的思想主张和影响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王夫之的思想主张”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1.王夫之的主张。

2.李贽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的思想主张

3.王夫之的司法观

4.王者之治天下,不外乎政教处之二端谁提出来的?

5.王夫之的思想主张影响

6.王夫之的政治主张是什么?

王夫之的思想主张_王夫之的思想主张和影响

王夫之的主张。

       王夫之的研究领域包括天文、历法、数学、地学,专精於经、史、文学。批评程朱理学的唯心主义,总结古代唯物主义思想。认为“尽天地之间,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以为“气”是物质实体,而“理”则是客观规律。又用“絪蕴生化”说明“气”变化日新的性质,认为“阴阳各成其象,则相为对;刚柔、寒温、生杀,必相反而相为仇”,同时也又“互以相成,无终相敌之理”。他强调“天下惟器而已矣”,“无其器则无其道”,从“道器”关系建立其历史进化论。在知、行关系上,强调行是知的基础,反对陆王心学“以知为行”和禅学“知有是事便休”的论点。提出“天下唯器”,“理不先而气不后”的理论。在社会历史方面,他批判“泥古薄今”的观点,认为人类历史是不断进化的。他反对天命观,认为历史发展具有规律性,是“理势相成”。

       王夫之笃信程朱理学,但不赞成“存天理,灭人欲”,认为“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天理之大同,无人欲之或异”。王夫之思想没有超出封建主义的范畴,他坚持维护封建制度,他认为封建制度不能变,能变的只是手段,又主张“尊其尊,卑其卑,位其位。”

       後代研究王夫之思想的学术流派,被称为船山学。所著后人编为《船山遗书》。

       王夫之(1619年-1692年,即万历四十七年-康熙三十一年),字而农,号姜斋、又号夕堂,或署一瓢道人、双髻外史,晚年隐居于形状如顽石的石船山,自署船山病叟、南岳遗民,学者遂称船山先生。湖南衡阳人,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明末清初大儒。与顾炎武、黄宗羲并称明清之际三大思想家。

       永历九年(清顺治十一年),王夫之因清军搜捕,被迫流亡零陵、郴州一带,变姓名为瑶人,授徒著书,“为常人说《周易》《春秋》…常宁文士来者益众”,这期间著有《周易外传》,《老子衍》。

       日後王夫之多往来长乐、库宗桥、新塘等地。永历十四年春,举家迁居衡阳金兰乡高节里,于茱萸塘筑茅屋,名“败叶庐”。清康熙十四年秋,在衡山石船山麓定居著述,筑草堂而居,人称“湘西草堂”,“栖伏林谷,随地托迹”,“安之若素,终日孜孜不倦,刻苦自励,潜心著述。”,自题堂联“六经责我开生面,七尺从天乞活埋”,终未剃发。康熙三年,在“败叶庐”设馆讲学。又重订《读四书大全说》。晚年贫病交迫,连纸笔都靠朋友周济。吴三桂称帝,请王船山写《劝进表》,遭严辞拒绝;王夫之认为“以其入国仇也,不以私恩释愤”。事后,逃入深山,作《祓禊赋》,对吴三桂表示深切蔑视。自题墓石:“抱刘越石之孤忠”,“希张横渠之正学”。康熙二十八年,衡州知府崔鸣鷟受湖南巡抚郑端的嘱咐,携带粮食和钱币会见王夫之,请求王夫之“渔艇野服”与郑端“相晤于岳麓”,并且希望能够得到王夫之的著作刊行天下,王夫之以“病不能往”的理由拒绝了,但是看到郑端心诚,接受了粮食返回了钱币,且致函表示感谢。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正月初二,去世。

       著有《周易外传》、《黄书》、《尚书引义》、《永历实录》、《春秋世论》、《噩梦》、《读通鉴论》、《宋论》等等。其作品在生前皆未刊行。道光十九年(1839年),其裔孙王世全与邓显鹤开始搜集散佚,刻成《船山遗书》一百五十卷,称邓显鹤刻本。同治年间,曾国藩、曾国荃重刻,有一百七十二卷。民国後,刘人熙搜辑散佚,又有补刻本。1930年,谭延闓、胡汉民、于右任等重刊船山遗书,分经史子集四都,凡七十种,共三百五十八卷。1971年,台北船山学会重印《船山遗书全集》,为二十二册。

       谭嗣同评价“万物招苏天地曙,要凭南岳一声雷”。

       章太炎称道“当清之季,卓然能兴起顽懦,以成光复之绩者,独赖而农一家而已”。

       前苏联人弗·格·布洛夫称:“研究王船山的著作是有重要意义的,因为他的学说是中世纪哲学发展的最高阶段……他是真正百科全书式的学者”。

李贽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的思想主张

       明末清初实学思潮的代表人物主要是王夫之、颜元。相关解释如下:

       1、王夫之是明末清初实学思潮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哲学思想具有鲜明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特点。他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物质是不断变化的,这种变化是有规律的,而不是由人的主观意识所决定的。他还提出了理势合一的观点,认为规律和趋势是统一的。

       2、颜元则是另一种实学思想的代表人物。他的思想主张更加注重实践和实用,反对空谈义理,强调经世致用。他认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真正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只有通过实用才能真正解决社会和人民的实际问题。他还提出了格物致知的观点。

       3、明末清初实学思潮的代表人物的思想主张具有鲜明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特点,强调实事求是、经世致用,反对空谈义理。他们的思想对于我们认识世界和理解事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启示和方法论指导。

明清进步思想的主要特征

       1、反传统、反教条的精神:明清进步思想对传统的儒家思想进行了深入的批判和反思,对传统的教条进行了质疑和挑战。这种反传统、反教条的精神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是非常罕见的,体现了思想解放和独立思考的精神。

       2、反对君主专制,主张人民权利:明清进步思想对当时的君主专制制度进行了批判,认为君主专制制度阻碍了社会进步和人民权利的保障。他们主张人民应该拥有更多的权利和自由,提倡民主政治和法治精神。

       3、反映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要求:明清进步思想也反映了当时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一些要求,如反对封建制度、提倡商品经济、发展资本主义等。这些要求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经济发展趋势和对现代化的追求。

王夫之的司法观

        李贽:

        1、他抨击程朱理学,自称“异端”,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著作《焚书》。

        2、提倡追求个人利益,批判满口仁义道德的卫道士、伪君子。

        3、李贽提出了“至道无为、至治无声、至教无言” 的政治理想。

        4、李贽提出“天之立君,本以为民”的主张,表现出对皇权专制的不满。

       

        黄宗羲:

        1、黄宗羲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民主思想,提出了维护百姓的利益,君主是为百姓服务的,著作《明夷待访录》。

        2、他主张以“天下之法”取代皇帝的“一家之法”,要求限制皇帝的权力,维护人民的基本权益。

        顾炎武:

        1、他提出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一口号,鼓励百姓关心国家大事。

        2、提出了“经世致用”的治学思想,开一代朴实学风的先河。

        著作《日知录》、《天下郡国利病书》。

        王夫之:

        1、提出“天理即在人欲”,反对禁欲主义。

        著作《宋论》、《读通鉴论》、《张子正蒙注》。

        2、他的思想属于唯心主义思想,“动而成象则静”,“静者静动,非不动也”,“动而趋行者动,动而赴止者静”。

        他们的思想强调了“人”的重要性,解放了人民的思想,为以后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思想道德基础。

王者之治天下,不外乎政教处之二端谁提出来的?

        王夫之的司法观

        1.任法、任道和任人

        王夫之非常重视法律的作用,认为为政不可缺少法律。他说,“天下将治,先有治法之主,虽不善,贤于无法也”,“法未足以治天下,而天下分崩离析之际,则非法不足以定之”。一方面他看重法律所能发挥的稳定秩序的社会功用;另一方面,他又不是绝对的法律至上论者,认为治天下先要有制定良法的能人贤士,而且只依靠法律也无法治理好天下。据此,他提出了任法、任道和任人的三结合,目的是确立“天下之公”的法律,使君知有法,民知有守。

        首先,“任法”应该和“任道”相结合,以“道”指导“法”的实施,即“治天下以道,未闻以法也。道也者,导之也,上导之而下遵以为路也”。如果任法不任道,就会导致法繁刑酷,弊端滋生。施政“一倚于法,天下皆重足而立”,而品质恶劣的执法官员也得以在繁密的法规中援引条款成就其私心,甚至掩奸匿恶、收受贿赂。王夫之主张以道(导)法来消除弊端,他所说的“道”是指引、教育之意,其寄托物是儒家的“德”与“礼”。这种立场使他同意正统的“德主刑辅”论,相信教化比刑罚更有效。任法与任道的结合是强调法律之上还应该有“为政”的“精意”,应该有传统的“德”“礼”教育的位置,法律的功效要在治理天下的基本大纲下得到实施。

        “任法”与“任人”的结合是他论述的第二个要点。他认为片面强调任法或任人各有弊端。“任法而不任人”导致小人、酷吏的得势,一是因为君主不可能以一人操持法律,必须要委派执法之吏,而奸佞之徒乘机窃取大权,倚仗法令之具为害天下;二是酷吏们得以舞文弄法,以严酷的律令配合刻薄的天性,给人民造成无尽的灾难。至于另一极端“任人而废法”也同样不可取,没有了法律的制约,上下官员以个人的好恶为取舍的依据,恣意任行,抑良褒奸,导致政治的混乱和国家、社会的无序。王夫之提出的意见是“择人而授以法,使之遵焉,非立法以课人”,即任法与任人的结合。所择之人是贤能之士,他们依法办事,却又不是头脑中只有法条的“文法之吏”。他对徒法而治的申韩之术提出了严厉的批评,把它们与老庄、浮屠并列为古今三大害,斥之为“乍劳长逸”之术,因为从国家大政的长远角度考虑它们毫无益处。

       

        任法、任道和任人三结合的理论是王夫之司法观的基础,是他从历史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独特见解。

        2.严以治吏,宽以养民

        王夫之法律思想的丰富性还体现于他主张的“严以治吏,宽以养民”的执法原则。他一反正统儒者主张的“宽猛相济”说,认为纠宽以猛和纠猛以宽都是极端化的办法,要恰如其分就只有在执法方面实行对官吏严和对百姓宽的结合。他说:“严者,治吏之经也;宽者,养民之纬也;并行不悖,而非以时为进退者也。”

        王夫之所强调的“严以治吏”,其一是要打击贪官污吏,特别是一些腐败的大官僚。其二是打击贪赃枉法的执法之吏。王夫之主张不问赃物的数量多少,以有无枉法行为定罪,以所犯之法的轻重性质量刑,对虽受赃但“非枉法”者可只处行政处分,不施加法律制裁。严惩受赃枉法官吏的目的是“问刑之吏,尚知所惩,而酷风衰止,贪亦无以济矣”。

        王夫之主张创立法制以“保民”“爱民”为宗旨,在执法以及刑罚具体问题上以“宽以养民”为基础。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王夫之对法令的贯彻有一个总的要求,即“择折狱之吏,申画一之法,除条例之繁,严失入之罚”。除了考虑任法与任人的结合,要谨慎选择执法之人外,法令自身应该“简”、“定”和“画一”,也就是形式要疏简,原则要坚定,内容要统一。

        关于法令之“简”,他认为,法令简约则人民容易遵从,能够做到纲举网疏即可。

        关于法令之“定”,他认为,保持法律规范的稳定性,才能收到良好的治理效果。

        关于法令之“画一”,他认为法律条文应该准确和统一,如果“律之设也多门,于彼于此而皆可坐”,则只会导致“吏与有司争法,有司与廷尉争法,廷尉与天子争法,辨莫能折,威莫能制也”。

        在这三点上,王夫之谈得最多的是“法贵简”。从“宽以养民”的要求出发,立法简明扼要,执法求法律的大旨而不求琐细,才能深达民意消除苛酷之法,而且人民也容易遵从。法令的“连章屡牍,援彼证此”最直接的后果是官吏的胡作非为,依附法律藏匿其奸心,“万端诡出而不可致诘”,而且“法愈密,吏权愈重,死刑愈繁,贿赂愈重”,所以唯有“法贵简而能禁,刑贵轻而必行”。由崇尚立法之简,他又在执法用刑的问题上有了法不可苛慎和法不可虐的推论,反映在司法领域,就是不留狱和废*刑。

        传统社会的留狱不决一直是个重大问题,造成很多囚犯无处鸣冤,无处诉苦,各种大赦也都没有触及症结所在,而囚徒的来源正是饱受压榨之苦的穷苦百姓。王夫之数次引用《周易》中的一句话:“先王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他指出,法令繁密只会荼毒天下。他坚决反对断狱苛求明慎所造成的滞而不决,并感叹道:“明慎不知止而留狱,酷矣哉!”

        在执法用刑上,王夫之并不反对诛杀,“夫恶者,不杀而不止,故杀之以绝其恶;大恶者,相袭而无所惩,故杀此而戒其余”;但是他又有反面的限制,反对滥施酷刑。他说,死刑是为了“止恶”“惩恶”,不得不用,但是用刑到了剥夺生命的程度已经足够了,统治者设计出各种残酷手段来执行死刑,只能令人民愤恨,并且“无裨于风化,而只令腥闻上彻于天”,可见以用刑为泄愤的工具是多么不当。

        他强调司法中的“原情定罪”,即区别犯罪情节,依法定罪量刑。例如同为杀人,但因杀人的动机不同,情节的轻重有别,故不能一概而论。他说:“原情定罪岂可概之而无殊乎?”

        王夫之主张的法贵简、不留狱、废酷刑和原情定罪是由他对司法用刑的详细思考而来,但是其中的任何一条都与他所主张的“宽以养民”有至关重要的联系。这些传统法制中的弊端是统治者人为的因素造成的,给人民带来了无尽的苦难,也反映出传统法制体系自身固有的缺陷。王夫之的批判性意见正是来自他认同的“天下之公”和“一代之治”,也同出于其“爱民”“养民”的宗旨。

王夫之的思想主张影响

       王夫之提出的。王夫之在反思明朝灭亡的原因时深刻的认识到,“王者之治天下,不外乎政教之二端。语其本末,则教本也,政末也。”教育是治理国家的根本,而明朝后期,教化日衰,学校教育名存实亡,培养不出国家可用之士,以致国家处于危难之时,却无“扶危济难”的真才实学之人。所以,想政治清明,社会稳定,就要革新教育,把学与用、理论与实际结合起来。

王夫之的思想主张:

       王夫之主张“尽废古今虚妙之说,而反之实。”学校要拓宽教育内容,广设各种实用知识。明末的教育家都目睹了明王朝灭亡的过程,痛恨理学的空疏无用给国家带来的深重灾难。他们又同时认识到“学贵适用”的重要性,并把教育置于重要地位,把知识的实用置于教育的中心。这一思想有非常重要的现实价值。

王夫之的政治主张是什么?

       王夫之是明清交替时期的著名思想家,对于后期的思想启蒙有巨大促进作用。王夫之思想影响非常广泛。

        王夫之的主要思想可以总结为七点:反对禁欲主义、气一元论、均天下反对专制主义、反对人生而知之的观点,要正确逻辑、理势合一观点和人性变化论。

        这些观点中有的是对当时社会中存在的思想进行批判,有的是对国家发展的思考,还有对人性的变化进行具体阐述

        气一元论就是论述原理和物之间的关系,王夫之认为万事万物的存在是事实性的存在,是先有物才有理,因为理是存在于世间万物之中的。这个思想具有开创性,让人们对于理和物的关系进行了重新思考。

        均天下的思想认为,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而不是某一个人的天下,对当时的皇权是一种挑战。人性论更是对人类的一种解放,他认为人性是后天形成的,所以人性是能够自主选择改变的。

       王夫之主张废封建,其意不限于加强中央集权以确保国家一统,还着眼于“民力”的承受度,较具人民性.他主张废除世卿世禄制,还着眼于倡导选举制,所谓“封建废而选举行”,布衣士子因此得以登上政治舞台,显示了其作为庶族士人反对封建贵胄特权的倾向.

         较之柳宗元以“势”论封建,王夫之则作了深度开拓:于“势”后探“理”.王氏说:“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哉!”(《读通鉴论》卷一)从而在更高层次上揭示“封建——郡县”之辩背后的历史规律性问题.在论及汉代抑制诸侯势力的举措时,王夫之说:“武帝之众建王侯而小之,唐、宋之先声也.一主父偃安能为哉?天假之,人习之,浸衰浸微以尽泯.”(《读通鉴论》卷三)深刻说明主父偃单车赴齐而使齐国归服,并非主父偃个人力量所致,乃“天”藉其实现客观规律罢了.

         王夫之将秦废封建提升到历史哲学的高度:“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罢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存乎神者之不测,有如是夫!”“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其说颇类似黑格尔“最大的‘罪孽’反而最有益于人类”的名言.在这种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颇相矛盾的现象背后,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支配力量在起作用,黑格尔归之于“绝对精神”,王夫之则归之为“理”,终之于“天”,从而把秦汉唐宋以来的“封建论”推到历史哲学的高峰.

       今天关于“王夫之的思想主张”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王夫之的思想主张”,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